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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根據《大鵬新區“鵬程計劃”人才優先發展若干措施》(深鵬發〔2016〕10號)的規定,設立“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肮膭钚聟^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引進和舉薦人才,對成功引進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人才、‘萬人計劃’人才、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和人才的,每引進一人(團隊)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補貼”。
二、申報對象
新引進和舉薦人才的大鵬新區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可以申領“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獎勵補貼。
申報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大鵬新區依法注冊、登記,企業須依法經營、納稅。
三、申報條件
(一)新引進的人才,是指引進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和 “萬人計劃”人才、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領軍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
(二)所引進人才應于2016年12月16日之后引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每年須在新區工作9個月以上);
(三)人才團隊包括2016年12月16日之后入選的“孔雀計劃”團隊和我市申報且入選的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團隊;
(四)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單位申報,且只能申報一次;團隊內的個人不能重復申報。
四、政策待遇
(一)每引進一名兩院院士等杰出人才的,獎勵20萬元;
(二)每引進一名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人才、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領軍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獎勵10萬元;
(三)每引進一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獎勵5萬元;
(四)每個新入選廣東省“珠江計劃人才”團隊或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獎勵15萬元;
(五)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經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可申請最高至50萬元的獎勵。
五、申請材料
(一)《大鵬新區“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申請表》;
(二)人才或團隊的資格證明;
(三)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人才被接收為新區事業單位職員且尚未簽訂聘用合同的,可提供新區職員備案表;
(四)企業單位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證書;
(五)申請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供新區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
(六)人才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七)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專家證或外國人就業證);臺港澳人才需提供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以上材料中,(二)至(七)項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六、責任部門
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大鵬新區管委會辦公樓1610室,電話:28333962)。
七、受理時間
全年工作日。
八、審定程序
(一)申請人向大鵬新區行政服務大廳業務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大鵬新區大鵬街道中山路10號);
(二)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于次月對上月份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
(三)審核通過的,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組織人事局按照財務相關規定撥付獎勵補貼資金至指定銀行賬戶;
(五)審核不通過的及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新區組織人事局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示、電話、短信等方式反饋給申請人。
九、其他事項
(一)“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獎勵資金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途徑。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將根據資助協議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項目驗收。
(二)申請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單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獎勵補貼的,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將根據有關規定追回資金,并將有關情況報相關部門錄入信用征信系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操作規程自發布10日后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大鵬新區“鵬程計劃引才伯樂獎”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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